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 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作者: 时间:2020-04-28 点击数: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高校整体教育中的重要内容,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是契合当下教育发展的要求。为了使我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有效顺利开展,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及时发现有心理危机或潜在危机的学生,进行有效干预,预防校园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现实情况,现提出以下心理危机干预办法。

一、心理危机干预原则

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通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危机者从心理上解除迫在眉睫的危机,使其症状得到立刻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是:以人为本,生命第一;预防为先,教育普及;信息畅通,预警及时;分工协作,职责明确;亲属参与,家校结合。

二、心理危机干预对象

学校心理危机干预机制首先建立在筛查和预防基础上。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结果,测评结果显示出来的警戒学生,存在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发现有之前有自残、自杀意图、自杀行为的学生;自杀或伤人事件,与密切关联及受到该事件影响的学生,产生恐慌、焦虑等;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性危机、遭遇重大生活事件、情感危机等导致心理行为异常,与之前发生较大改变,无法应对当前问题的学生;因学习压力过大出现心理行为异常的学生;人格缺陷,如孤僻、不能与他人建立良好关系及亲密关系的学生;因适应不良引发的心理或行为异常学生,如新生适应问题、就业问题等;因严重网络成瘾引发的严重心理问题,使得社会功能受损的学生;心理咨询中心认为需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学生。这类学生需要重点关注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三、心理危机干预组织机构

我院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涉及全学校管理层,进行多维预防和干预以促进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取得实效。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负责整体学校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规划和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咨询中心成立心理危机评估和干预小组,主要对在校学生进行心理危机评估,制定心理危机事件解决办法并实施,有效化解危机事件。各二级学院的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指导开展,全体学校教师均参与该工作中,做好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和宣传服务工作,及时上报心理危机学生情况,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自助能力。

四、心理危机干预措施

1.针对严重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学生需要请专业的精神卫生机构或专家对个体的整体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给出专业建议,学校心理咨询中心配合机构开展后续工作。

2.针对有自杀意图的学生要密切关注并进行心理干预,使其处于一个安全的环境中,并成立监护小组进行24小时保护,对可能出现的结果制定预备案,同时,需要告知家长到校。所在学院应和心理咨询中心老师联合对该生进行心理评估,给出建议,如需休学在家治疗或就近住院治疗,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学院需全程关注事件发展及预后工作。

3.针对正在实施自杀行为的学生,所在学院、学生处及心理危机干预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协调配合处理危机情况。针对已实施完自杀行为的学生,校医需要对当事人进行紧急救治,或立即护送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保卫处在此过程中及时保护、观察、处理现场,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救治工作。对于自杀未遂的学生,所在学院应立即通知家长前来,并时刻监护当事人,确保人生安全,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的老师需即可做心理评估给出建议并实施。

4.针对伤害他人行为的学生,所在学院要立即监管,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对双方进行保护,学院心理咨询中心老师进行评估给出建议并实施。

5.针对心理危机事件中知情人的干预。可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可开展个案咨询或团体辅导,使其心理尽快恢复到先前平衡状态。

注:本办法的适用范围为具有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生。

五、心理危机干预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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